紀檢督查(2021年第9期) 簽發人:李進
為加強作風效能建設,持續推動公司高質量發展,切實提升管理水平,保障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落實到位,根據集團黨委的部署和要求,結合公司督查和部門自查實際,現將十一月份督查情況通報如下:
一、總體情況
各部門、子公司在十一月份的工作中均能圍繞公司總體規劃和各自工作重點,以安全生產為前提,配合積分考核管理,穩中求進,各安其位,各司其職,擔當作為。
二、考勤情況
公司本部、人防部、技防部、物業部、順安檢測考勤正常,人員無缺卡、遲到、早退現象。
押運部:史小磊、王淼遲到,曹友山曠工。
三、工作紀律情況
公司本部、技防部、順安檢測無違反工作紀律人員。
人防部:勇敢小學許建民著裝不規范;白蒲新幼兒園顧建軍值勤記錄不合格;家仕樂郭承海、新姚幼兒園潘正泉在崗未著裝;稅務局磨頭分局徐飛、陳良建違反巡邏操作規程;高新區初中冒玉華被客戶單位投訴;奧體中心肖成建、奧體中心徐桂林、白蒲小學顧建軍在崗打瞌睡;新姚小學陳曉俊、白蒲老幼兒園郭忠良、黃市水廠黃祥根睡崗;神能織造王海峰、奚斜小學顧玉建脫崗。
押運部:(見附件)
物業部:警察培訓學校保潔員陸宏芳、沈小琴未按規定著工服;集團會務值班室會務員馬榕當班履職不到位。
四、通報表揚
人防部:建行益壽支行保安員施靜靜在崗期間拾金不昧,中行港區支行保安員曹小梅在崗期間拾金不昧。
押運部:建行中隊6L3R3車長劉偉明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報告。
物業部:公安局會務員沈良鈺撿到手機歸還失主,公安局高壓值班電工曹紅生撿到手機歸還失主。
以上同志品行高尚、忠于職守,在平凡的崗位折射出不平凡的光輝,是我們學習的榜樣,特予以表揚。
希望各部門、子公司在作風效能建設已有的基礎上,知行合一勤于創新,躬行實踐勇于奮斗,不斷為公司高質量發展匯聚力量,以期實現管理更加高效,機制更加靈活,激勵更有實效,團隊更有活力。
如皋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
二0二一年十二月二日
附件:
關于邵小亮酒后上班的情況通報
及處理決定
經查實,11月9日下午,押運部建行中隊蘇F6L3R3車組押運員邵小亮酒后出勤,故意規避檢查,繞過值班長石建宏的酒精測試,從過道擅自領槍上崗,在執行任務時被車長劉偉明發現,劉偉明按預案立即向部門報告,帶班長王徐建及時進行處理,另派人員上車替換,未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。
為嚴肅紀律,教育其他人,根據國務院《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》第十二條、公安部《五條禁令》和公司《員工手冊》等相關規定,作如下處理決定:
1. 對邵小亮予以辭退。
2. 當日值班長石建宏管理不實、履職不力,予以書面檢討、通報批評,停止值班長值日兩次的處理。
3. 當日帶班長王徐建疏于監管,鑒于發現問題后積極采取措施化解風險,給予批評教育,免予經濟處罰。
4. 車長劉偉明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報告,給予通報表揚,并發放500元獎金。
如皋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
2021年11月15日